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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自查分析报告
时间: 2024-08-01 | 发布人:行业动态

  为了逐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宁财(资)发(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运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福特蒙迪欧轿车1辆,丰田汉兰达越野车1辆,传祺越野车1辆,广本雅阁轿车1辆,帕萨特轿车1辆,江铃全顺、中天之星、依维柯面包车各1辆。8辆车均为执法执勤编制用车,除传祺越野车外,其他车均购置7年以上。所有车辆均由市局办公室统一调度,用于市局各科室执法办案,市场检查,消费投诉处理等。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套管理制度,公务车辆实行台账管理,由专人负责公务用车有关的资料以及使用、停放、维护保养等。不得变相搞公车私用,不借公务之名搞私事之实。

  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后向车辆保管办公室领取钥匙后方可行驶。除此之外,我局还逐一排查在公车使用、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可行有效的措施,杜绝公务用车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公务用车处置严格按照审批制度。需要处置的车辆,全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结合真实的情况,我局逐渐完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使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运行的成本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违规责任等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强化了日常监督,规范了用车行为,形成了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

  公务用车全部按要求贴有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推进车辆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全程有效监管。

  经认真自查,未发现我局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用车。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虚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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